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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概说 八、杂宝藏经 4 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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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
 
概说
  4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
  有一个沙弥年仅八岁,跟随有神通的师父学道,师父以天眼观知沙弥只剩下七天的寿命,为了让沙弥能快快乐乐的过完人生最後的时光,於是给沙弥七天的假,让他返俗回家与亲人团聚。
  七天後,小沙弥安然无恙的又回到寺院里向师父销假。师父一看,非常的惊讶与纳闷,再一看,这个小沙弥的气色整个变了,於是问他:「你这几天回家还好吗?是否有碰到什么事呢?」
  沙弥说:「没有啊?」
  师父:「你再仔细想想看!」
  沙弥低头想了一下:「喔!我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池塘,看到水池中央漂浮一群蚂蚁,许多蚂蚁惊慌的到处奔窜。我顺手拿起树枝跨在岸上,让这些蚂蚁能顺著树枝爬上岸。」
  原来这样,小沙弥因为放生而改变了命运,并得以延长寿命。
  一般人相信看命,命中注定的事虽然不可改变,不过这是指「定业不可转」而说,除此,一般业报现前之前还是要有种种因缘促成,因此如果常常行善做好事,就能让恶报无法起现行。所以每一个人平时应该要常存善心,要多做善事,例如布施、护生等,如此必能消灾免难。

原典
  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
  昔者,有一罗汉①道人,畜一沙弥②。知此沙弥却後七日必当命终,与假归家,至七日头,勅使还来。沙弥辞师,即便归去,於其道中,见众蚁子随水漂流,命将欲绝,生慈悲心,自脱袈裟③盛土堰水,而取蚁子置高燥处,遂悉得活。
  至七日头,还归师所。师甚怪之,寻即入定,以天眼④观,知其更无余福,得尔以救蚁子因缘之故,七日不死,得延命长。

注释
  ①罗汉:即阿罗汉,为声闻四果之最高果位,也是如来十号之一。意译为应供、杀贼、不生、无学等。指断尽三界见、思之惑,证得尽智,而堪受世间大供养之圣者。一般专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广义而言,则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
  ②沙弥:即止恶行慈、觅求圆寂之意。指佛教僧团中,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年龄在七岁以上、未满二十岁之出家男子,通称为沙弥。依年龄又可分为驱乌沙弥、应法沙弥、名字沙弥三种。
  ③袈裟:僧众披搭之法衣,又可分为九条衣(僧伽梨)、七条衣(□多罗僧)、五条衣(安陀会)三种,因规定以坏色(不正色)制成,故名袈裟。
  ④天眼:五眼之一,为色界天人因修禅定所得之眼。此眼远近、前後、内外、昼夜、上下,皆悉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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