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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全文译文

《金刚经》第三十一品知见不生分-译文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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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①,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②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注释】
①法:梵语音译达摩,意思是通于一切,小的大的,有形的无形的,真实的虚妄的,表现为具体事物的,表现为抽象道理的,等等,通通叫法。②法相:即万法各自表现的特殊现象。

【译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说:佛说利益一切众生之我见;发无上正等正觉心之人见;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众生见;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之寿者见,须菩提,你的意思怎么样?这种人了解我所说的义趣吗?世尊,这种人不了解如来所说的义趣。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就是虚幻的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只是名叫做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而直观它的实相——无上正等正觉。须菩提,发无上正等正觉心的人,对于一切法,都应当像这样的认知,这样的照见,这样的信解,不执著任何什么相。须菩提,所说任何什么相,如来说就是虚幻的任何什么相,只是名叫做任何什么相。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任何什么相都能让你直观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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