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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现代文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金刚经·现代文)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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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经文】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bōrě)波罗蜜,即非般若(bōrě)波罗蜜,是名般若(bōrě)波罗蜜。”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fǒu)?”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fǒu)?”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fǒu)” “不(fū)也,世尊!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译语】第十三章 依佛所教 信受奉行

      这时候①,须菩提又起来请问佛陀道:

      “世尊啊!这部经应当立个什么名称?我[与后世的弟子]应当怎样去信受奉行,如法持诵呢?”

      佛陀告诉须菩提道:“这部经名曰‘金刚般若波罗蜜’②,这个名称含摄全经的义理,你[及后世的弟子]应当以这个名称信受奉行,如法持诵。为什么呢?须菩提,因为佛说的金刚般若波罗蜜法,并非真有一个般若波罗蜜可以取得,只是假名安立为般若波罗蜜。③

      “须菩提,你觉得怎么样呢?如来[我]有所说法了吗?”

      须菩提默契佛陀的意思道:“世尊啊!如来[您]是没有说什么法的。”④佛陀又问道:“须菩提,依你所见,一佛所教化的三千大千世界内,所有的微尘⑤,算不算多呢?”

      须菩提回答道:“那是多得不可计算的了,世尊啊!”

      “须菩提,如来说的这一切微尘都是因缘所生的假相,并非实有微尘,假名为微尘罢了。如来所说的三千大千世界是由众多微尘集成的,所以说即非世界,也是假名为世界而已⑥。”

      “须菩提,你的意思怎样呢?可以认为具足三十二相就是见到如来了吗?”⑦

      “不可以的,世尊啊!不可以为具足三十二相就是见到如来。⑧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佛说的三十二相[是福德因缘成就的人天庄严之相],不是如来的真实法相,不过名为三十二相罢了。”

      “须菩提,若是有善男子、善女人,以同恒河沙数量相等的身命,来进行布施,利益众生,[其所得的福德,当比财施大得不知多少倍];但是,若是有人,对于此经信受奉行,甚至只是经中的四句偈语等,向他人解说,那他的福德比起以恒河沙数身命布施的福德还要多得多啊。”

      【注释】①在第八章和十一章,佛陀用种种比语校量本经的珠胜功德,“这时候”是指前一阶段佛陀校量功德完毕之时。

      ②一部经的义理殊胜,经名也必然殊胜,名实相副,可使学者顾名思义。本经是以法(般若)喻(金刚)立名的。般若是清净无漏的智能,功能照见宇宙万法本体皆空,断尽一切见思诸惑,彻底破除根本无明,永远了脱二种生死,到达究竟涅槃彼岸。这是大乘法门的道体,证入究竟佛果的根本。金刚本是稀有之物,其质最坚最利,能断一切坚固之物,以此比喻般若正智的殊胜功能,能摧破一切戏论爱执,而不为一切所坏。详细解释再参阅第一章注①。

      ③佛说金刚般若波罗蜜,并非就有一个般若波罗蜜法可得。说什么法,就执着什么,那就离法遥远了。其实法不在名中,不在义中,也不在名义之间,故曰“即非般若波罗蜜。”因为大乘佛法第一义谛,是离言绝相的(离名字相,离言说相)。法性本空,无真实自相,既不可取,又不可说,何来名字?但为便于引导初发心修行者信受奉行,乃以名句文字表示其义,于无名中强立假名,所以说“是名般若波罗蜜”。

      ④无法可说。在第七章中,佛曾以“如来有所说法耶”问于须菩提,回答是否定的。这里又提出来重问,是否重复?须知前文说“无有定法,如来可说”。这是约佛陀证得离言方面讲的。现在的“无所说”,是约法的本体离言方面讲的,前后两者意义完全不同。佛经中说,释尊临入涅槃,文殊师利请求佛陀再转一次*轮(说一次法),佛陀呵斥他道:“我住世四十九年,未尝说着一个字,现在你请我再转*轮,不是显示我曾经转过*轮吗?”有一首佛偈云:“始从成道后,终至跋提罗,于是二中间,未尝说一字。”说明般若本体是离言绝相的。因为真如本心本净,诸法实相本空,没有何法可说。二乘人执着我空法有,就有所说。大乘圣者,了知人法皆空,即无所说。故本经后文云:“若有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就是证明这个道理。

      ⑤有情所依报的器世间——客观世界。是由无数极微细的物质聚成,世界就是它的最大组合体。集成此世界的微细物质,在现代物理学上名叫基本粒子,佛学名为微尘,意谓如灰尘那样细小极微的尘料,是色法存在最小单位。这是约世间法的见解说的。佛法认为:大至天体,小至微尘,皆属于色法,由因缘而生的暂时假相,本性是空,没有实体。大乘佛法所以说明微尘性空,是针对迷于物质的外道(古印度的胜论师等)的偏见说的。他们认为一切物质有极微细的,不可再分析的个体存在,无论怎样分析,终究有个最后的基本质素。佛法认为:一切显现为色法的形态,不论为粗为细,都是无常、无我自性空寂,没有一个实体,不待他缘的极微,那是根本不可得的,所以,“佛说微尘,即非微尘,是名微尘”。

      ⑥世界。同义语为“世间”或“器世间”,包含时间和空间两个概念。世是迁流不停之义,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时间;界是空间方位,指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十个方面,二者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情众生的依报土——世界。以世界与微尘的关系来说,微尘是世界的细胞,世界是微尘的总合体,微尘集成世界林林总总的形体,换言之,世界的各种物质现象皆是微尘所造成。假如没有微尘,也无所谓世界了。微尘既是因缘所生法,没有自性可得,依之而集成的世界,当然也就无自性了,所以经云:“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尽管是这样,但幻化的世界,其相宛然存在,故又不妨假名说“是名世界”。

      ⑦佛陀的应化身,具有三十二种珠胜容貌与绝妙形象。经云转轮圣王也有同样的相好。这些妙相非爱欲所生,乃是累生累劫修三十二种清净行而得,就是于五根中(眼耳鼻舌身)修六度万行,于意根中无相、无念、无住,大悲大愿力行所成,为出世间法的因果。此三十二相虽绝妙殊胜,极人天之庄严,但属应化身相,应化身竞,相亦随之而尽。故经云:“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应化相可见,法相不可见,故又云:“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⑧江味浓注解中原文没有“不以……见如来”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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