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开示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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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皈依应慎重

印光大师开示精编  2020-11-18  浏览: 次 

印光圣量大师原著  

汝既知非,应力改过,能事事力改,则可至无过之地。若只暂时发愧悔,仍然因循不自修持,则仍旧在罪业海中漂泊沉沦,莫之能出也。祈详读各书,当步步入胜,庶不至虚生浪死,与木石禽兽同生于天地之间,生无益于人,又有害于人也。至云皈依,且从缓议。倘汝仍然不移故步,则皈依反为罪咎。何以故。不皈依造业,无坏法之咎。皈依后造业,人必以其既皈依而犹造业,反由此以谤佛法为滥污也。又汝欲皈依,绝不肯自屈,何可满汝之愿。行路者,向人问路,尚须拱手,以示敬意。今欲皈依三宝,尚无拱手之敬,则其自大自高之习气,一毫也未折伏,何能令汝受皈依。若亲身求皈依者,升座说皈依,须磕三四十头,跪一小时之久。即方便说,亦须磕十余头。谁敢自招轻法之罪,而为汝授皈依乎。皈依,与世间拜师相同,岂世间拜师者,亦不用拱手之礼仪乎?若据本而论,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礼拜供养之不暇,何敢责人之缺礼乎?若依住持法道之迹论,凡不肯自屈者,为彼皈依,自己亦甚有罪过。(文钞续编卷上〈复汤文煊居士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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