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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德改命

改造命运以因果律为依据,自然趋吉避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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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命运以因果律为依据,方法是:认识一条苦因就改一条,认识一条乐因就修一条,由此自然趋吉避凶。反之,不见自己过,或者知而不改,都不可能改变命运,因为:因上意乐、行为不转变,果上绝无命运可转。

  以前的种种好象昨日死,今后的种种犹如今日生,这是义理再生之身。

  “义理”就是真理、就是法。“义理再生之身”,是和真理相应而再造的生命,也就是慧命。

  有些人不认识真理和生命的关系,不了知新生命要通过法来塑造的。他们认为:义理只是书本上的道理,和自己的生命没有关系。

  其实大有关系。就流转生死来观察:从根源上看,凡夫人正是因为不了知因果和空性的真理,才受无明的支配,造作罪业、耽著生死、自私自利,结果变成恶趣之身、轮回之身和小乘之身。这些具有痛苦和缺憾的生命状态都是因为没有和真理相应而造成的。反之,明白了真理,身、口、意的行为与真理相应,由此出现的新相续,就是再造的新生命。

  分别言之,与因果的至理相应,内心趋入十善业道,努力断恶行善,这是义理再生的下士之身;认识四圣谛,发心出离生死,趣入解脱道,勤修戒定慧,这种新相续是义理再生的中士之身;缘众生苦兴大悲悯,发起为利有情愿成佛菩提心,由此趣入智慧方便双运的大乘道,这种新相续是义理再生的上士之身。

  所以,对圣法有了胜解,安住于胜解的生命,才是义理再生之身,也就是法身慧命。如果对圣法没有胜解,充其量只是一种染污之身。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

  血肉之身尚且有它的定数,意思是这个有漏身由业和烦恼而来,受前业的支配,有它决定的命运安排。而义理之身是安住于胜解如理修行的身,更是修一分正因,召一分善果,步步有切实的感应,怎么不能格天呢?

  与业果的义理相应,能转恶趣为善趣,显现人天的吉祥;与四谛的义理相应,能转生死为涅槃,显现寂灭的安乐;与大乘义理相应,能让客尘消归法界,现前无住大涅槃的境界。所以,与真理相应,能闭恶趣、出生死,转染成净,转识成智。到达究竟时,灭一切障碍,转依为纯一真如,则是彻底的格天。

  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太甲是商朝的皇帝,早年胡作非为,后来在大臣伊尹的教导之下,改过自新,这是他后来对伊尹所说的感激之语。

  “天作孽,犹可违”:就是过去造的恶业,现在能忏悔改过,还是能转变。“自作孽,不可活”:就是明白道理还去造恶,那就不可救度。

  为什么说“天作孽,犹可违”呢?如果业不去转变,果报自然是不会变的,命运确实也改变不了。但业果毕竟只是以因缘造成的有为法,只要在成熟果报之前,积聚相违的因素,就可以让业报转变、减弱,甚至彻底遮止果报现前。如果已经成熟而感受果报,只要随缘顺受、不造新恶,并努力行善积德,也能让果报提前受完,苦尽甘来。

  譬如说,过去造了杀生的罪业,现在疾病缠身,短命多病。自己能猛利追悔,发誓以后纵遇命难也不杀生,同时依靠三宝的加持,修持忏悔法门,发愿生生世世爱护众生,并且也大量放生,放生就是在帮助众生减少当下被开膛剖肚的痛苦,延长它们的寿命。这样种善因绝对能极快上的使重业转轻、轻业消尽。

  过去杀生,在识田里种下了杀业种子,现在能截断杀业的相续,好比种子没有水滋润就不会成熟一样,杀业不会增长,再依靠三宝的加持力量,并大量放生就可以对治杀业。

  如果杀业已经成熟在自己身上,一方面随缘消业,观想代一切众生受苦,另一方面努力忏悔、修善,杀业也终究会消尽的。

  但是如果不改过自新,还继续杀生,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比如,中毒之后,不去排毒还继续服毒,那纵然药师佛到来,也无法救护。

  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永”是永远,“配”是符合,“命”是讲天心,也就是因果律。

  这一句是说,一个人的行为永远要符合因果律。平常自己看念头,是善,就让它圆满,是恶,就马上遮止,这叫“永言配命”。只要还有分别心,任何行为都会对自己造成利益和损害,是善会带来安乐,是恶会现前痛苦,小到起一念,都是在种祸福的因。所以,我们应当行为谨慎,每天防护自心,身不作恶行、口不说恶语、心不起恶念,就是自求远祸;身口意处处行善,利益他人,这样摄集福德,是自求多福。

  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孔先生当时算你无功名,命里无子,只是根据你的宿业预测的结果。你现在扩充德性,努力行善,多积阴德,这是自己作的福德,怎么会不受用呢?决定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德性就是善心,逐渐把善心加深拓广,使贤善的意乐日益清净广大,就是扩充德性。“阴德”,“阴”是行善不显露、不求人知的意思。

  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汝信得及否?

  《易经》为君子谋划,目的是让人“趋吉避凶”。如果命运是常法,那就无法改变,无吉祥成了永远无吉祥,趋吉也是枉然;有凶祸成了永远有凶祸,想避也无可避。事实却非如此,所以《易经》开章第一义就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对此你信得过吗?

  这个趋吉避凶的道理,我们按照因果规律来解释:

  如果不加对治,恶业丝毫不会空耗,当然要在自己身上成熟果报,但是以四力忏悔积聚对治,灾祸也就消于无形之中。另一方面,不积善也无法召来吉祥,以三殊胜修善,必能迅速趋向吉祥,不但现世的吉祥,连后世的吉祥、解脱成佛的吉祥,也都可以趋向。

  积善是因,余庆是果。“余庆”,是指在后代身上显现的吉庆。祖宗积德深厚,家族必然兴盛。

  经过这一番教化,深信可以造命。由于相信,就有日后的实行。总之,反复思惟业果,信心就会生起,有信心就有欲,有欲就有精进,从意乐到行为到结果,有这样一条缘起规律。种善因,得善果。

  此文若有错谬,我皆忏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愿共修善法,得大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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