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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南问答

李炳南答:有人未娶妻,亦未侵犯过女淫,但有时欲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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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人未娶妻,亦未侵犯过女淫,但有时欲火燃烧不能自禁,常犯手淫,此患何法可治?此是否与犯女淫同罪?将来受报如何?(潘玉泉)

  李炳南答:比犯女性罪轻,因未加害对方也。淫为恶首,意犯之,身手犯之,此种淫习气愈习愈深,念念即在八识田中,将来淫种子(习气)起现行,定牵神识堕落三途(畜生饿鬼地狱),即现在做此事时,冥冥之中,亦有鬼神见之,知环周皆有见者,做此岂不丑乎?纵不解佛理,不闻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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