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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开示

其它法师:千古悲怆 四次法难(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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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悲怆 四次法难
超波
闽南佛学

  前言
  佛教自东汉传人中国,上至皇帝、皇后、臣子,下至百姓,全国上下,如醉如狂的崇佛,出现“街东街西讲佛经”的热潮,影响到社会各个阶层。尤其,佛学作为“魏晋南北朝文化”时期最主流的哲学思想,其时间之长,声势之大,都远非宋明理学,西汉经学所能比拟的。入宋以后,佛教与儒教融会,被当作生活的精神食粮,为人民所接受,佛教已不再作为外来的宗教,而渗透到中国人民的血肉中。佛教不仅找到它的立脚之地,而且还在中国的土壤上,经历了试探、适应、发展、改革、渗透、许许多多的历程,最终产生了自己的独特结构,形成厂具有民族特色的宗派体系,呈现出可谓中国的气象和特质,从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和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一方面,印度发展着的佛教思想仍在不断传人,给予了它持续的影响;另一方面,已形成的中国佛学思想也逐步成熟,构成厂如天台、华严、净土、禅宗等各种体系。因此,所谓中国佛教,它既不同于,中国的传统思想,也不是印度思想的全盘移植,而是吸收了印度学说所形成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一种新文化。
  佛教,是宇宙人生的最高真谛,它是“亘古今而不变,历万劫而常存”的伟大真理。然而,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它却沉浮不定,经受丁种种劫难,如一位自发苍苍的老人,饱经风霜,历尽风险。在佛教传人中国—二千余年的历史中,受到空前绝后打击的,莫过于“三武一宗”(三武一宗就是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帝和后周世宗)的教难了。
  一、法难简析
  “三武一宗”法难给当时的中国佛教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当时的社会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今天虽已成为历史,但对于我们佛教求生存求发展的今天,这是我们每个佛教徒不可不明了的问题。那么,当时的佛教为何会遭受如此的厄运?每次都有它的社会背景,主观和客观的因素。下面就以本人的—点心得大略的给予分析。
  l、北魏太武帝灭法
  据历史记载,北魏太武帝本来对佛教非常敬重.曾招请高德沙门,共赞佛法
  尤其是每在四月初八日的浴佛节,当释尊像经过时,还亲自登上城楼观看庆祝活动,并向佛像散花以表敬意。后来,他听信司徒崔浩的谄谏,逐渐改信寇谦之的“天师道。”
  公元445年,杏城盖吴叛反而长安骚乱,太武帝亲自率兵去镇压盖吴。到达长安,在—寺中,见有沙门于寺中种麦牧马;而且寺院藏有弓、矢、矛、盾等兵器。帝为之大怒,认为沙门与盖吴通谋造反。又于寺中查出酿酒器具及大量财物,并发现寺内还有洞窟藏匿妇女,太武帝被这些长安寺院沙门的不如法行为所激怒,崔浩从行,极力劝帝灭佛。于是,太武帝采纳崔浩绝灭佛教的建议,断然下诏废佛,杀戮沙门,焚毁佛像经卷,并命令全国各地废佛。
  紧接着,446年,太武帝下令主管部门通告各地官员,焚毁佛像经籍,坑杀沙门。执政的太子晃,虽然再三反对刑戮沙门和焚毁寺院佛像,但太武帝却以佛教为虚妄,斥佛教为“西戎虚诞,妄生妖薜”,接受崔浩排佛的主张。其憎恶佛教说:“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在北魏全境实行激烈的废佛运动,其废佛情况,据《高僧传》卷十《昙始传》载:“以太平七年,遂毁灭佛法,分遣军兵烧掠寺舍,统内僧尼悉会罢道。其有窜逸者,皆遣人追捕,得必枭斩,一境之内,无复沙门。”
  继承明元帝的太武帝,由于道士寇谦之的煽动及崔浩的诬言,在光辉的中国佛教史上,划上了第一条伤痕。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法难呢?当然北魏太武帝灭佛并不是偶然的心血来潮,采取这项重大措施,当然有其原因。其原因是:第一,佛教是外来宗教,是一种异国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它在中国的传播发展,肯定会引起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冲突的矛盾。第二,佛教的发展,需要有巨大的经济力量作为后盾,寺院经济的过分发展,侵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不满。种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导致统治阶级要凭借政治手段加以解决。例如:僧尼享有免除赋税徭役的特权,而且,当时尼大多数不直接从事生产。因此,出家僧尼数量太多,就会影响国家的税收和劳役。此外,大量的建寺造塔,也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同样使国家经济力量受到影响。总之,佛教力量的过分膨胀给封建统治势力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第三,在思想方面,佛道之间斗争的激化也是太武帝灭佛的原因之一。当时道士寇谦之通过司徒崔浩接近太武帝而向其宣传道教,使太武帝逐渐信仰道教。440年,改国号为“太平真君”,就证明他接受了道教,后又至道坛受符篆,正式成为道教徒。另外,信仰道教的司徒崔浩的博学而为太武帝所信任,其坚决反对佛教,因此,太武帝毁佛可说是佛道斗争的结果,不过,促使太武帝反佛的直接因素,则是一些佛教僧侣的不法行为。这次灭佛,虽然因为太子晃的暗中庇护而减少了损失,但是这一行动却给佛教徒在思想上、心理上造成了极大影响,直接影响到后来的佛教发展。
  2、北周武帝灭法   
  太武帝在毁佛后不久就被侍从宗爱等人所谋杀。452年,魏文成帝即位,下诏重兴佛教,顿时给狂热的佛教徒激起厂兴佛运动。人们亲眼目睹崔浩满门抄斩,以及太武帝的暴毙,信服于佛教冥冥之中有因果报应,而都有心惊胆颤之感。故此.北魏佛教又盛极一时。然而,至北周再遇—大厄难,是为佛教历史上第二次法难。
  北周武帝最初并不反对佛教,但为了灭齐,统一北方,建立业绩,首先要富国强兵。于是采取“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的限佛政策。对于日趋奢华的佛教要进行整顿改革,加之还俗僧人卫元嵩的上表和道士张宾等的共伺策划,终于导致灭佛活动。当时还俗沙门上书曰:“唐虞无佛图而国安,齐梁有寺舍而祚失。”说明治理国家并不在于佛教,耻佛教同“五胡”,责佛法为非“正教”的武帝,表示赞同。于是武帝多次召集沙门,道士及百官以辨优劣。至577年的10年中,周武帝先后七次主持三教辨论,其中当然以佛道二教之辨为主。
  570年,沙门甄鸾呈《笑道论》痛揭道教伪虚,《笑道论》当场被武帝烧毁。另有道安上《二教论》贬斥道教,认为“佛教者,穷理尽性之格言,出世人真之轨辙”。但武帝在三教中尊儒教为第一,认为“六经儒教之弘政术,礼义忠孝,于世有宜,故须存立。”①却憎恶僧人,说僧尼是崇拜偶像,愚惑人民,自自地滥用公费,而且认为佛教来自国外,不应敬奉。他说:“佛生西域,寄传东夏,原其风教,殊乖中国,仅魏晋世,似有若无,五胡乱治,风化方盛。朕非五胡,心无敬事,既非正教,所以废之。”②认为理应废弃夷狄之佛教。
  577年,征讨北齐时,武帝在此境内推行灭佛令。以佛教费财伤民,悖逆不孝为由,实行大规模废佛活动,完全不顾及著名僧人慧远,任道林等人的极力抗争,于北周全境内扫尽—切寺塔,焚毁经籍佛像,勒令僧尼还俗为民。如此,使佛教一时销声匿迹。多数高僧或隐藏山林,或亡命北周,或混淆于俗人中,亦有还俗者。据《历代三宝纪》卷十一载:“毁破前代关山西东数百年来官私所造一切佛塔,扫地悉尽。融刮圣容,焚烧经典。八州寺庙出四十千(四万)尽赐王公,充为第宅。三方释子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
  这次灭佛,与北魏太武帝灭佛不同。第一,佛道二教并废;第二,虽毁坏寺塔,焚烧经典,但未杀沙门,而是强迫他们为民;第三,奉儒教为正统,认为建立统一大业必须以儒家宗法制度巩固三纲五常为中心。如此,不仅为自己统治华夏提供根据,而且儒家学说也是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有力工具。因此,这次毁佛是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出发,而进行废佛的。
  北周武帝废佛的时间虽然极短,但打击尤为酷烈,给佛教界的思想、经济等方面,都带来了相当严重的影响和损失。
  3、会昌法难
  从南北朝发展起来的佛教,受到唐代帝室和贵族的尊重。他们很重视佛教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人心的作用,所以唐朝佛教显得比以往更繁荣。新的佛教教义不断从印度传来,更加丰富了原有宗教的内涵。与此同时,中国佛教的各个宗派基本在此时形成。由于宗派的建立,使宗派信仰和宗教文化更进一步的渗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令这一外来宗教终于达到和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休戚相关的程度。
  唐中期以后,由于佛教寺院经济的高度发展,触犯了世俗地主和贵族的利益,也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于是,产生了中国佛教史上的第三次法难——会昌废佛。
  这次废佛,起因于道教排斥佛教。得到皇帝信赖的道士赵归真煽动,唆使笃信道教的武帝废佛。当然,废佛的原因不仅仅发自道教方面,其主要理由还是由于僧团的腐败,僧侣堕落,私度僧、伪僧、滥僧等的不如法行为,以及寺院拥有大量财产,从而造成国家经济上的困难所致。
  据《旧唐书》卷十八载:武帝在废佛敕里说:“……僧徒日广,佛寺日增,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寺院经济雄厚,僧尼数量猛增,在当时形成了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对统治阶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武帝并且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因此,在会昌五年,实行大规模灭法运动,在全国各地进行全面灭佛。结果,拆毁的千古悲怆  四次法难在    109寺院有4600余所,没收沃田数千万顷,改奴婢为两税户达15万人。且将废寺时所得来的铜像、钟磬等,用来铸钱、造农具等。寺舍一律归公,以往佛教兴盛的繁荣景象被一扫而光。这是“三武一宗”中灾祸最严重的一次厄难。
  在唐代诸帝中,唐武宗仅仅是个政绩平平的统治者。然而,他却是唯一的、坚决排佛的封建君主。他从国家政治经济利益出发,尊道排佛。且推崇儒、道二教,对佛教外来文化采取敌视的态度。他采取了粗野、暴烈的措施来取缔佛教,完全不顾及佛教的社会地位及其影响,大张旗鼓地对历代以来的寺院及僧尼进行残酷的摧毁。这种无知、愚昧的做法是唐武帝脱出常轨的行为,是病态的表现。造成这一事态的原因,除了偏激的认识和错误的估计外,同他个人素质低劣也有关系。他不懂得佛教的社会基础及佛教的教义有可以净化社会的价值,简单地付于强力手段。
  武帝废佛,毁寺杀僧,勒令还俗,做法凶残,这是武帝错误的宗敎政策所造成的悲剧。灭佛一年后,武帝驾崩,宣帝即位,罪不容沫的道士赵归真、刘玄靖等人,被一一杀戮,原因是煽惑武帝排毁释教。其后,宣帝遂大兴佛教。一时“斤斧之声,不绝天下”,佛教又以新的姿态出现于世。
  4、后周世宗灭佛
  五代时期,江南诸国的君王崇信佛教,并向佛教名僧问道,如吴越王钱弘俶便是很虔诚的信徒,他曾经向天台德韶,永明延寿等禅师问道。因吴越境内未受战乱之扰,故唐末五代,随着文化逐渐向南转移,佛教也受到南方诸国王的保护和支持,继续广泛而又稳定地传播,从而使以吴越为中心的佛教显得十分繁荣。
  然而,与此相反,北方佛教却受到限制。由于北方诸国战争不停,造成赋役沉重,掠夺连年,既给佛教设施以严重破坏,也驱使更多的壮丁和人口流人僧侣中。如此,从国家急需兵源和财力上,佛教起了重大阻碍作用。所以,北方诸朝对佛教普遍采取限制赏赐名僧和度僧人数的政策。到后周世宗时,对佛教则采取大规模压缩和坚定限制的方针。
  955年,后周世宗诏令禁止私度僧,不经父母、沮父母同意的不准出家,严禁私自传戒,由官方发给度牒者乃可剃度受戒,违者重罚。毁除没有敕额的寺院3300座,所存寺院有2600多所,僧尼系藉者61200人,无藉者勒令还俗。他还禁止舍身、烧臂、烧指、烧身等各种毁坏身体的行为,并把废掉的铜像钟磬改铸成钱币,给厂佛教以沉重打击。由于这种措施的实行,使得江北佛教再度衰微。
  从周世宗废佛的措施与结果看,与前三次废佛有所不同。这次废佛不是由于佛道二教在宗教上的对立、互相排斥争论所致,主要是因为国家财政上的困难以及僧团的堕落而肃清教团,周世宗在位虽六年左右,但他是—个比较有作为的君主,整顿佛教的态度比以前几次灭佛显得比较明智。
  从历史全貌看,无沦中国固有的文化与外来佛教发生怎样的激烈争执,也不管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出于经济政治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对佛教给予禁止、限制、乃至打击,都没有阻止住佛教在全国境内迅速广泛的传播,以及向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入。相反,儒释道的斗争,且起到了促进三教的相互吸收与相互融合的作用。诸帝灭佛,并不反映整个统治集团的集体意识,暗中反对毁佛者大有人在。因此,虽然毁佛一时,给佛教以巨大的打击,但不能长久,更没有使佛教教团灭绝,反而起到了—些整顿、改革佛教的作用。在各种矛盾激烈的冲击下,中国佛教取得了既有异于外来佛教,又有别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立地位,形成厂一种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佛教文化。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每一次的废佛活动,除了出于统治者的主观原因之外,还存在其它客观因素。前三次法难,几乎都是因佛道二教互相攻击、毁滂、排斥,为了自己的教派能取得君主的支持与弘扬,就提高自己的教义,而贬低异己之教,利用各种言词乃至著书等手段来博得帝王的信赖。如此—来,君工若信仰道教则排佛,若崇佛则对道教进行贬斥,或二者俱废。如唐武帝灭佛,就是由于唐武宗李氏王朝追李耳为始祖,加上他幻想长生的原因,欣赏道教的长生之术,而崇尚道教,因而偏信道士赵归真的谄言,实行废佛活动。又如北周武帝时,因道士卫元嵩上书建议废佛,僧人甄鸾又呈《笑道沦》以明道教之伪妄,在这种佛道二教争执不休的情况下,武帝独尊儒术,毁灭佛道二教,结果二者俱伤。
  其实,任何一种文化的产生既然能得以生存及其得到发展,都有它一定的社会性质,历史意义及其存在价值,应该互相包容、吸收、取长补短。众所周知,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有它独到的教义和理论,同样,外来的佛教,更有其创见之处,经过长期的发展,已渗进人民的生活中,丰富厂人民大众的信仰,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精神营养。尤其今天,物质文明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时候,群众更需要寻找精神寄托,来充实他们的生活。那么,更需要佛教在这方面发挥它本身具有的作用。
  佛教的传播与弘扬是不分地理位置的,至于北周武帝视佛教同“五胡”,认为理应废弃夷狄之法的佛教,只不过体现了他错误片面的认识。其实,应该持“天竺天地之中”、“圣教妙通,至道渊博”、“大教无私,互德弗偏”之态度。③
  佛道二教不过是信仰上的差别,其目的都是劝人行善,无须论谁是谁非。《弘明集》卷七朱广之《咨顾道士夷夏论》云:“崇空贵无,宗趣一也。”反对其蔑视外来的佛教,主张佛道二教是一致的。在佛道之间,反对重此抑彼的偏袒作法。又如,萧子良批评孔稚珪尊道斥佛,分辩彼此.主张佛道二家:“可各保其方差,无须空构是非,横起谤议。”④强调在信仰上应互相尊重,毋须杨己长,贬他短而产生矛盾,互相攻击,只会酿成历史悲剧。
  二、诸帝灭法,摧残文化
  四次灭法,无疑是一种历史悲剧。对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障碍。诸帝王灭法,可说是对中国佛教文化、艺术的摧毁。
  佛教自印度传人中国以后,经过艰辛而漫长的过程,形成了—种具有民族特色的理论体系,成为中国辉煌灿烂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它对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哲学等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和作用。
  在文学方面,它对我国文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数千卷由梵文翻译过来的经典,其中一部分本身是典雅、瑰丽的文学作品。如《维摩诘经》、《法华经》、《楞严经》特别为历代文人所喜爱,被人们作为纯粹的文学作品来研究。
  般若和禅宗的思想影响了陶渊明、王维、自居易、王安石、苏轼等大文学家的诗歌创作,“三武一宗”诸帝王竟然把佛教文化毁于一旦,使佛教一落千丈,停滞不前。
  在艺术方面,佛教对它的创作和发展产生了极为灿烂的成果。例如:众所周知的中国的建塔造像,起源于佛教,随着佛教的传播,建塔造像的艺术亦随之风行全国各地。现在我国古代建筑保存下来最多的是佛教寺塔,许多佛教建筑已成为我国各地的主要风景点。闻名中外的敦煌、云冈、龙门等石窟是我国雕塑艺术的宝库;四川乐山的石雕大佛座像,是我国最大的石佛像。这些地方都成为世界著名的风景区及旅游观光圣地,给祖国的锦绣山河增添了光辉。三武一宗诸帝王则采取粗暴、野蛮的行动,焚烧寺塔、经像,其行为无疑是愚昧、无知的,是对中国艺术等文化的摧残。
  其次,诸帝王的废佛行为,也是忽视佛教和僧尼对社会的影响与利益。从古至今,僧人对人类社会亦有卓著的贡献。如唐代著名的天文学家—行法师,他测定了子午线,制定了《大衍历》七篇,为后世历法的编定作出了贡献。唐中期的律宗名僧鉴真法师,六次东渡,最终成为日本律宗鼻祖。他同时还把中国的文化、艺术、医药、建筑等知识介绍给日本,为中日两国文化的交流,播下了友谊的种子。还有唐初最杰出的佛教学者,翻泽家——玄奘法师、他西行求法,历时十九年,回国后撰成千古名著《大唐西域记》十二卷,为研究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及巾亚等地的历史、地理和古代东西交通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有关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举不胜举。北周武帝则斥僧尼是崇拜偶像、愚惑人民,自自地滥用公费,这完全是一种慌言谬论,是—种主观的臆测与论断。
  总之,中国佛教这一丰富绚丽多采的文化遗产,它在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然而,三武一宗诸帝王只看到佛教弊病的—面。这种以点盖面的观念,充分表现出他们目光的短浅,掩盖了僧人讲经说法能净化人心,劝人弃恶行善等积极利世的一面。唐士大大李师政曾说:“唯佛之为敬也,劝臣以忠,劝子以孝,劝国以治,劝家以和。”这明确指出佛教是造福人类,利益众生的。北魏太武帝却斥佛教为“西戎虚诞,妄生妖孽”,声称“坏法害人,无逾此道”。周武帝认为佛教费财伤民,悖逆不孝等言论,恰恰证明他们是见识浅陋知识贫乏而胡乱下的结论。三武—宗诸帝王废佛的行为,显然是粗暴的,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摧残与毁灭。
  三、浩劫沧桑,发人深省
  从以上分析观之,造成法难的原因,除了外在的社会条件,帝王的主观意识,更主要的还是佛教内在的因素。作为真正的佛教徒,要怎样才能使佛教得到正常而稳步的发展,令正法久住于世呢?
  1、制度健全,团结一致
  历史上的四次法难,都因僧团内部腐化而致,其中牵涉到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寺院管理制度不健全。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上的任何—个工厂、学校、公司乃至寺院等组织机构,都各自订有—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使之依法办事,行之有轨。我们出生于人类,不可能闭门不出,单独生存。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身生活的需要,必须过着一定人数的群居生活。群居一起,就避免不了矛11,    闽南佛学院学报盾、斗争的产生。那么,怎样来制止和解决矛盾、斗争的发生呢?离不开规章制度,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否则,就是一盘散沙。尤其,我们寺院的僧尼来自五湖四海,更要有严格而且健全的寺院规章。禁止那些在社会上有过政治等错误和思想不健全,目的不明确者混入寺院出家,更要严禁滥收徒众,随便剃度等不良现象。特别对已出家的僧尼,应严格管理;对行为不轨,不信因果,不守清规戒律者,应采取惩罚与迁单等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讲所谓的“慈悲”,为了提高僧尼的素质,处理要果断、干脆,绝不能拖泥带水。若滥行慈悲,归根结底,对佛教团体、寺院没有益处,对其本人亦有害无益,而且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有佛教,有僧伽,就有制度。诚然,教制必须顾全到古代的佛制,演变中的祖制以适合现实情况进行修正而建立。在佛教长期发展的阶段,僧伽的混滥、秽杂、毎与佛教的扩展成正比。南北朝的佛教,北魏文帝复兴以后的佛教,莫不如此。目睹当今佛教,建立健全的寺规,已是当务之急。
  当然,规章制度,不仅是写于纸上挂在墙上的死教条,更重要的还是在于人去执行、落实,方能发挥它的力量和作用。在寺院掌握“利剑”的执事们,应在其位、谋其政。对于貌合神离,搞歪门邪道的所谓的“僧人”,就不妨铁面无私,依法不依人,消灭害群之马。佛陀在世度众生的方法亦有摄有伏,现在履行佛陀责任的执事们,为了整个佛教未来的命运,为了不重蹈“三武一宗”的悲剧,又为何不现—现“怒目金刚”像呢?
  同时,要使佛教久住于世,还应发扬百丈怀海“一日不作,—日不食”的美德。作为一个身心健全的出家人,应从事各种劳动,自食其力,以免给社会带来负担。百丈怀海曾说:“天地日月,日日作业不息,天地之间的万物,也应日日作业,自强不息,故一日不作,—日不食。”自食其力,既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也能经得起历史潮流的考验。
  别立禅院的禅僧,在唐代适应山林农村环境,参照佛陀的僧制,配合着真参实悟的信心与精进,确平相当成功。唐武帝以经济上的理由,展开了灭佛运动。贴出告示曰:有一人不耕,便有人挨饿;有一女不织,便有人受冻。僧尼不耕不织,寺庙富丽和宫殿争妍……。于是破坏4600余所寺院,260500余僧尼被迫还俗。在这大劫中,各宗派里只有禅宗得以幸存。其原因除了不须经典佛像作为修行凭据外,主要是禅门僧人都亲自劳作,自给自足,不需寄生于社会。因此,怀海这种农禅并重的生活制度.已成为我国的优良传统,至今仍受到丛林的推崇。
  寺院制度健全尤为重要,但僧众团结更不可掉以轻心。古语云:“僧赞僧,佛法兴。”僧团的和睦与否,决定了佛法的兴衰。要成办—件事业,单靠某—个人的力量是相当有限的。特别是僧尼们,应负起荷担如来家业之重担,将佛教发扬光大,这是我们佛子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这就要靠众人的共同努力,因为众人的力量是无穷的。
  佛教僧团向来提倡“六和敬”的生活制度。所谓“六和敬”就是“身和同住,口和无净,意和同悦,见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能做到“六和”,大家就能互相尊敬,和睦相处,不会有毁谤、争斗、咒骂、吵闹乃至欧打等不良现象。如果人人能以“六和敬”精神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那么僧团中就会充满平静、祥和的气氛。《四分律》云:“互相詈,互求长短,疾灭正法。”僧团的不和,将是佛教毁灭的征兆。发扬“六和”精神就是佛法住世的象征,佛教将因此而得到振兴与发展。
  2、严持净戒、正法久住
  持戒是每一个佛教徒的本份,若要令正法长住于世,就必须严持戒律。
  所谓戒,是佛教徒行为的准绳。众生易造恶,令心奔驰松散,戒可制身心不造恶,乃至逐渐断除烦恼,让身心得到安定。
  历代高僧大德,诸大菩萨,乃至三世诸佛,都以持戒为基础而有成就,戒为定慧之本,离戒则定慧不可得。何以故?因戒生定,因定发慧,由慧破烦恼,如是成就菩提故。《遗教经》云:“因依此戒,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由此可知持戒的作用。
  出家的最终目的,是要了脱生死。欲求解脱,必须以持戒作为基础,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慈悲救世精神,作为生活的根本原则。出离三界火宅,持戒是关键。《涅槃经》云:“欲见佛性,证大涅槃,必须深心修持净戒。”《华严经》说:“戒为无上菩提本。”戒是迈向涅槃城的捷径,是断恶行善的标准,是成就空慧的基础。戒为一切善法的源流,戒为人天的规范,戒能使你找到自己的归宿。
  持戒者,鬼神钦,人天敬,诸佛菩萨时时护持;犯戒者,鬼神怨,人天恨,诸佛菩萨日益远离。何以故?不守戒与佛戒相乖违,即是远离诸佛故。渚佛慈悲欲救之,可是欲救不能,徒有悲叹,是人远佛,非佛远人也。《四十二章经》云:“佛言,佛子离吾数千里,忆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虽常见吾,不顺吾戒,终不得道。”
  又《遗教经》云:“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如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能持戒,就等于佛陀常住于世。若不持戒,即使佛陀住世,亦是妄然,佛法仍会遭到破坏。佛教中,有戒律存在,则能令正法住世。《律藏》云“毗尼久住,正法久住。”佛临人灭前教导弟子:我灭度后,以戒为师。是故佛弟子,不得越戒犯戒,应严持净戒。
  分析佛教史上的“四次法难”,几乎都与僧人行为放荡不羁,不守戒律,僧团腐败,堕落等因素有关,而以此作导火线,激怒了统治者下诏废佛。可见僧团的不和、腐化等现象,必然会造成自我灭亡,正所谓玩火者必自焚。
  既然造成灾祸的原因主要是僧尼自己,那么收拾残局亦当然要靠僧侣的努力。古训云:“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教的弘扬,要靠一大批有学识,有修持的僧人来承担。我们这一辈应该精进修持,严持净戒,拯救今天摇摇欲坠的佛教。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人人从自己做起,遵循寺规,严守戒律,如此佛教又何以遭难?无论是佛陀制戒,还是祖制清规,无非是为了调伏弟子们的身心,远离过患,而订下的种种条文规约,它们是僧团中的防腐剂。严格遵守戒律,僧团中的种种问题将会迎刃而解,就能转秽土为净上,转烦恼为菩提,至成就无上佛果,如此又何愁佛法不能久住于世?
  结  语
  纵观古今,佛教在中国历史—仁已几经周折,大起大落,一幕幕的悲剧反复重演。详察当今僧团,各种流弊无不存在,若不赶快悬崖勒马,很难说不会再造成历史重演。假如要利用政治手段来整顿僧团,实乃可叹可悲,绝非僧尼所望。当然,一切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乃至衰亡的过程,这是缘起法,是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否则,就违背了“无常”的伟大真理。然而,作为佛陀的弟子们,有责任而且有能力来延长佛教的命运。
  既为佛子,当行佛事。绍隆三宝,续佛慧命,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在我国风土人情所允许的条件下,应严格遵守戒律,发扬“宁愿守戒而死,不愿破戒而生”的牺牲精神,令正法久住,永不衰竭。
  注释:①《广弘明集》卷十《叙释慧远抗周武帝废佛教事》
  ②《广弘明集》卷十《叙仟道林辨周武帝除佛法诏》
  ③《广弘明集》卷七沙门慧通《驳顾道士夷夏论》
  ④《广弘明集》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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